花99元买祛斑产品却被客服推荐追加近万元套装!广东女子求退款

时间: 2024-01-14 19:45:05 |   作者: 企业动态

  去年11月,廖小姐在刷视频号时看到一个淡斑广告。视频广告中穿插了不少使用者的消费体验,“把皮肤养得透透的、亮亮的。”

  记者注意到,该视频为“婷美美肤美妆”视频号发布,在视频右上端,厂家注明“使用效果因人而异”。

  被广告效果吸引的廖小姐,当下就在视频下方的链接点击购买了99元的婷美雪肌淡斑美白套装,收款商户名称为“广州婷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我的斑已经存在很多年了,一直想去掉,所以刷到这一个视频后,又看到是明星代言,就买了体验装回来试试。”

  “她主要是做我的思想工作,表示她是来帮我祛斑的,前面已经花了那么多钱,不能半途而废,又给我提供了一份免费的产品试用,让我在黑猫投诉上点诉求已完成。”

  廖小姐和记者说,买产品通常都是先在小程序链接付500元定金,确认收货时再付尾款给物流公司。

  记者通过付款截图发现,收款商户显示“广州优宜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廖小姐当下对此提出疑问时,对方只解释这也是“婷美”旗下的公司。

  天眼查显示,该企业成立于2021年,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信息数据显示该公司已被注销。

  记者从婷美公司得到证实,广州优宜美化妆品有限公司非婷美旗下公司,而是婷美授权销售婷美品牌产品的经销商公司,该公司因疫情期间严重亏损已注销,但原负责人仍然给这位消费者解决了售后问题。

  天眼查显示,广州婷美电子商务公司成立于2020年,注册地址在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57号401房,其为娇联集团旗下护肤品牌。

  广州婷美电子商务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和记者说,经核查,近期在经销商公司中确实有一同姓消费者,4个月购买近万元,有过两次投诉。

  第一次商家向该消费者免费赠送了价值2680元的产品,第二次商家给该消费者退了6000元现金。该事项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均有备案。

  该负责人坦言,经销商公司确实存在个别销售人员为能完成业绩“夸大宣传”的情况。“婷美品牌方经常督促各经销商公司的负责人,按双方经销协议履行规范的经营行为。”据了解,品牌方还会不定期邀请市场监管人员给我们讲述解答电子商务经营的规范及要求标准。

  她表示,但无论品牌方还是经销商公司,都会秉持“服务至上”的原则,重视每一位客户的投诉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回应解决。“哪怕是不正当的投诉,也都同样做好服务,做好协调处理。”

  根据《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广告不得发布虚假内容,误导消费者,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对经销商而言,如发布虚假广告,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除处以罚款外,还可能面临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被受理广告审查申请等风险。

  她表示,广告的生命力在于其真实性,因此,经销商在发布广告时,应确保广告的真实性,避免虚假宣传,做到既保护自身,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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